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政策,及时、从严惩处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及时出台意见,为惩处涉疫情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疫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两部意见”),为依法及时、从严惩处涉疫情犯罪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会同国家卫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疗环境。
“我们注重发挥案例指导作用,通过分批编发典型案例,加强审判指导,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定罪量刑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说。地方各级法院严格贯彻“两高两部意见”,依法及时从严惩处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发挥震慑作用,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开展在线诉讼,59.3%的刑事案件采取视频开庭审理
新冠肺炎疫情给审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各地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将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对于时效性较强的涉疫情等案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重点安排,依法及时审判。对于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罪行等法定条件的案件采取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实现了“快立、快审、快判”。对案件相对复杂的,当事人对事实证据或者定罪量刑有异议的,则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各地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法院成果有效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视频、短信等非接触方式完成文书送达、指定辩护等工作。“其中59.3%的刑事案件采取视频开庭审理,既防止了羁押场所的病毒输入风险,又确保了刑事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说。
罪责刑相适应,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快,防控工作任务重,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据了解,前段时间,各地法院审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多数是案情比较简单、明了,处刑较轻的案件,本着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原则,很多案件是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尤其是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提高了审判效率。
“刑事审判既要及时,又必须严格依法办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对此,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严格依照法律关于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规定,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简化程序但不减损权利。
“首先要坚持依法严惩,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同时,也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裁判中要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避免政策把握粗放化、简单化。”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