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10月20日发布新规,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案件。
据了解,全国律协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研究制定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共13条,明确了律师违规炒作案件的具体情形,对披露案件情况、庭审信息的范围作出细化规定,明确了律师、律师事务所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公共事件、涉法等问题发表评论以及在公共平台发表意见应当遵循的原则及边界、红线等,并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管理责任及罚则作出了规定。
《规则》还明确了违规炒作案件具体情形。针对公开审理案件,明确规定不得披露、散布通过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活动获取的可能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信息、证据材料。《规则》特别明确了对重大决策部署、公共事件、涉法问题等发表评论的禁止情形,以及在公共平台发表意见时,应核查信息真实性、确保意见专业合法,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尊严和律师行业形象。
《规则》最后明确,律师、律师事务所违反本《规则》,应当根据行业规范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就加强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工作衔接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