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重点在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组织对涉及粉尘防爆的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等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规定》明确了重点环节的技术保障要求,与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有效衔接,针对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的结构布局、安全距离、除尘系统防爆措施、粉尘清理处置、检修维修、外包作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要求也是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规定》要求,各地区应当结合实际,将金属粉尘、木粉尘、农副产品加工粉尘等爆炸风险高、涉粉作业人数多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纳入年度执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