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用驾照“买分卖分”河南9人被拘留
通过多种渠道收购驾照分数,再转卖给需要销分的驾驶员,从中赚取差价。殊不知,上述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近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外曝光3个案例,9人利用驾照“买分卖分”已被拘留。
实际上,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的扣分,最高可减免6分。据统计,河南省自“学法减分”开展以来,目前累计申请通过367万人次,累计减分169万人次。
2019年5月9日,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侦办了一起涉嫌“买分卖分”案件。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潘某甲、潘某乙、袁某、张某、晋某等“黄牛”以代办审车、保险为名,非法从事买卖驾驶证记分业务,从中收取好处费。伊川县公安局对上述5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2021年,濮阳市清丰县公安机关侦办了3起涉嫌“买分卖分”案件。2020年9月、2021年1月,高某在多个微信群及手机“陌陌App”发布购买驾驶证分数的违法信息。2021年2月25日,王某在多个微信群发布“高价收购驾驶证分数”的违法信息。2021年2月27日,王某某在微信群发布非法买卖驾驶证分数处理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清丰县公安局对高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9年,鹤壁市淇县公安机关侦办了一起涉嫌“买分卖分”案件。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高某在淇县某车务店里,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大量发布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违法信息,其行为已经构成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信息的违法行为。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万元的处罚。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买分卖分”指的是使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代替实际违法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额外支付一定费用,以及以牟利为目的,低价买入他人未满的交通违法记分并高价卖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参与“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说,“买分卖分”不如“学法减分”。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自今年1月25日起,河南已全面实施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学法减分”这样操作
申请人打开交管“12123App”,注册并登录。
驾驶人用户点击首页业务功能,选择“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按步骤提示进行操作。
已完成学习的,驾驶人用户点击“学法减分”按钮,在已经完成学习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考试”进入考试,如之前考试没通过且剩余考试次数还有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补考”进入补考。(记者田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