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别人眼中的“大老板”,人脉广、办法多,别人办不成的事他一个电话就搞定;如果他问别人:“我手里有几栋低价楼,你要不要投资”,给出肯定答复的不是少数。凭借这股“气质”,徐国峰成功骗取了多人4000余万元。
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日前,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诉意见,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徐国峰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3500多万的“以房抵款”项目是假的
沈军在苏州市经营一家水电工程公司,因业务往来结识了某电子科技工程公司的老板徐国峰。沈军了解到,徐国峰年近四十,白手起家,一手将公司发展壮大,前景一片光明。沈军很认可徐国峰的交际能力,对他比较信任。
2017年8月的一天,徐国峰找到沈军谈合作。徐国峰说,自己承接了城南街道的工程,还有1500万元工程款没有结清,街道提出一个“以房抵款”的方案:街道将在建的60套动迁安置房以3525.4万元的价格卖给徐国峰,其中1500万元用工程款抵扣。徐国峰说,这批房子每平方米才7700元,保管稳赚不赔,但自己手边没有这么多钱,于是想让沈军出1000万元,以后按照出资比例分成。
见沈军有些犹豫,徐国峰压低了声音:“因为是稳赚的,有个领导知道后,就找我投资,已经给我打了1000万元。你还犹豫啥?”说完,还让沈军看了那位领导的转账记录。沈军有点相信了,但保险起见,他还是没有直接答应。徐国峰也没再多说,只说9月1日要跟街道签购房协议,钱最晚要在当月15日前支付。
沈军想,还是要亲眼见到房子才放心,于是他专程去了一趟城南街道,发现确实有这样的一个动迁安置小区在建设。9月3日,徐国峰又给沈军看了公司跟街道签订的《以房抵工程款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和他之前讲的一样。
看着两份协议上街道和房产开发公司的公章,沈军信了。9月10日,他陆续打给徐国峰710万元。9月18日,徐国峰催促沈军补齐投资款,并发送了两张他公司转账给开发商的银行汇款凭证,一张525.4万元,一张1500万元。同时他还拿出一张开发商出具的收款证明函,证明开发商已收到1500万元工程款。
沈军不再怀疑,补足了1000万元。后来,又在徐国峰的要求下加投了200万元。11月10日,双方在徐国峰的办公室补签了投资协议,约定2018年3月1日处置投资的房子,拿回本金及收益。
2018年3月初,沈军问起房子的收益。徐国峰表示,已经有人跟他谈了,对方想以每平方米1.3万元购买,但他认为价格偏低,想等涨到每平方米1.5万元再卖。
作为在商场摸爬滚打了多年的人,沈军马上察觉出了异常。但他并未说破,而是先去银行查了徐国峰之前给他的两张银行付款凭证,果然,凭证是假的。意识到被骗的沈军马上找到徐国峰。徐国峰见沈军已经识破骗局,便承认整个项目都是假的,不过同意将投资款原数奉还,还写下还款承诺。
支票上的数字露出破绽
此时,徐国峰的公司其实早已负债累累、千疮百孔。2017年,公司急剧扩张的业务拖断了他的资金链,他不得不到处借钱度日,甚至借了高利贷,到当年8月,他已无力归还巨额外债。无奈下,他打起了生意伙伴的主意,通过一系列虚构事项骗取沈军1200万元。
东窗事发后,徐国峰明白,要想稳住沈军,就要先还给他一部分钱,不然他报了警,可就全完了,于是他想到了另一位生意伙伴刘飞。
刘飞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和徐国峰结识于2017年7月。2018年3月,徐国峰找到刘飞,将曾经向沈军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并拿出了街道和自己签订的协议。刘飞素来知道徐国峰的人脉广,对此事毫无怀疑,便投资了340万元,约定下半年拿回收益。
4月中旬,徐国峰又找到刘飞,说:“城南街道又给了我14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你投资个800平方米怎么样?”刘飞对徐国峰十分信任,马上同意。由于自己手边没那么多钱,就找了几个朋友凑了680万元给徐国峰。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徐国峰还带他们到工地现场实地参观了一圈。
5月18日,徐国峰又说城南街道给了他最后一批房子,错过可就没了,这次总共2200平方米。刘飞已经没钱了,于是介绍朋友拿了1200平方米,总计765万元。
8月,二人约定拿回第一笔投资及收益的时间到了。徐国峰非常爽快地打给刘飞470万元,其中本金340万元,收益130万元。短短4个月,竟得到了超过38%的收益,算下来年化收益率高达114%。刘飞很高兴,认定徐国峰这个朋友值得交。
8月23日,徐国峰称其又在郭巷街道拿到108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可以分出360平方米供刘飞投资。刘飞此时早已对徐国峰深信不疑,遂介绍朋友买了180平方米,总价162万元。由于自己没买,刘飞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单独借给徐国峰58万元。
9月底,刘飞和朋友一起找到徐国峰,要他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及收益。但这一次,徐国峰可不像上次那么痛快,而是找了很多理由拖延,还发给刘飞一张进账支票以证明自己的财力。细心的刘飞发现,支票上大写的数字与徐国峰的书写习惯一致,便起了疑心。10月8日,刘飞和朋友再也按捺不住,兵分两路,一路去找徐国峰,一路去城南街道打听拆迁安置房的事情。事已至此,徐国峰终于无法隐瞒,告诉他们这一切全是骗局。
刘飞恍然大悟,原来之前那么高额的回报,不过是自己陆续投进去的本金。算下来,自己和朋友前后投入了1947万元,这些钱都被徐国峰陆续还给了沈军。
被骗后作假证,被害人差点成了害人者
2018年10月中旬,沈军和刘飞先后报警。接警后,吴中区公安分局立刻开展侦查,并于10月18日将徐国峰抓获归案。2019年1月,该案被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徐国峰勾画的“投资蓝图”没有一个环节是真的。徐国峰曾显摆自己加了领导的微信,其实是他用和领导相同的微信头像伪造的微信;《以房抵工程款协议》《补充协议》、银行汇款凭证、收款证明函等材料,也没有一个是真的,就连材料上的公章,都是他通过电线杆上的小广告找人伪造的。
被害人还不止沈军和刘飞,2019年2月,一个名叫王辉的人找到承办检察官。王辉是一名房产中介,徐国峰曾是他的客户。2018年7月,徐国峰向他表示要购买一套学区房。此时,王辉已经离职,便将徐国峰介绍给前同事章梅梅。在购房的过程中,徐国峰得知房产中介可以帮忙垫资,便告知章梅梅自己投资拆迁房需要部分资金,希望能提供370万元垫资,由自己支付利息,拿到房后全部交由章梅梅独家销售,同时还能低价出售安置房给王辉、章梅梅。因对徐国峰的财力深信不疑,章梅梅便答应为其筹措资金,王辉答应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二人还各向徐国峰购买一套安置房。
后徐国峰因涉嫌诈骗被抓获,章梅梅便将徐国峰告上法院,要求徐国峰偿还370万元借款,保证人王辉承担连带责任。因有借款合同为证,法院一审判决章梅梅胜诉。
然而王辉却感到“冤枉透顶”。“借款时,说好的是投资政府抵押给徐国峰的拆迁安置房,现在都知道这些安置房并不存在……所以这个根本不是借款,而是诈骗。”
双方各执一词,徐国峰和章梅梅一口咬定借款由头是“为了徐国峰购买学区房”,并有借款合同为证,而王辉却拿不出任何有力证据。
到底谁在撒谎?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吴中区检察院启动了补充侦查程序,通过调取徐国峰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2018年8月15日,徐国峰在发给章梅梅的微信中,明确提到了这笔钱是用于投资“抵押房”,还给出了370万元这个数字的计算过程:投资抵押房共计660万元,还差410万元,其中意向金40万元,还差370万元。
在证据面前,章梅梅终于承认,自己之所以说假话是因为一旦该笔事实被认定是诈骗,徐国峰已无钱归还,自己的钱就拿不回来了,而如果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则可以向保证人王辉追偿全部债务。根据自行补充侦查收集的新证据,该院于2020年5月8日对此笔370万元向法院提出补充起诉。
吴中区检察院认定,徐国峰于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间,虚构“抵押房”等事实,以合作投资、房屋转让等名义,先后骗取沈军、刘飞等人共计4420万元。案发前,徐国峰归还沈军1200万元、归还刘飞535万元,实际诈骗所得共计2685万元。
(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