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妈妈……会被抓起来吗?我以后还能考大学吗?”
当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检察官姚娅准备离开刘某家时,她的女儿追了出来,眼角噙着泪。
(在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刘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刘某是一位离异多年的中年母亲,独自带着女儿艰辛生活。
今年春节期间,总觉着愧对孩子的她,为了给女儿改善伙食,先后三次到超市以夹带不结账的方式窃取荷兰豆、葡萄、五花肉等食品,价值90多元。今年8月,案件移送西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该案的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姚娅在提讯刘某后,陷入了沉思。
“是什么促使一个母亲铤而走险,盗窃的动机仅仅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偷一些食物吗?”
姚娅想要一探究竟,查个彻底。她和同事来到了刘某娘儿俩租住的地方。这是远离市中心的一个老旧房屋,屋内设施简陋,但墙上贴满了孩子的奖状。
姚娅见到刘某的女儿,轻声问她:“在哪里上学,这些奖状都是你的吗?”
刘某的女儿低头不语,也让同样作为母亲的姚娅心里沉甸甸的。
后经调查核实,刘某一直以从事家政保洁打短工为生,收入来源不稳定,每月除去房租、孩子学杂费,以及一些生活必需支出以外,所剩无几、经济拮据。
“就该案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特点,直接提起公诉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考虑到刘某的犯罪动机和情节,是否有起诉必要?”
就在姚娅考量权衡时,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徐忠秋律师也在忙碌着。
徐律师在阅卷过程中也注意到这一问题,一方面对刘某释理说法,讲清其行为犯罪性质,劝其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另一方面,向检察官提出了依法从轻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在充分考虑案件情况和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姚娅将该案上报西青区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经过会议审查,该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充分保障我们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让我能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有效开展工作,实现深度参与。就这起案件来说,检律一体共同推动办案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在价值得到了体现。”徐律师表示。
西青区检察院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联系妇联、社区等部门一起定期回访,关注其心理状态和家庭生活情况,持续做好后续帮教帮扶工作。
起诉金额翻了30倍,被告人却服了
起诉金额从44万元,增加到1230万余元——被告人却对起诉金额表示认同,自愿认罪认罚。
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薛某(无业)伪造茅台、五粮液等白酒注册商标标识和外包装材料,并向张某、刘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销售。
2018年7月25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分局以被告人薛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非法经营数额44万余元,向铜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该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专属市级院管辖,同年8月25日,铜山区检察院将该案报送徐州市检察院。
张志远负责办理此案。经审查发现,薛某手记账目中疑似上下家近百人,经营数额远超44万元,于是引导侦查人员继续侦查取证。
检察官发现,薛某向黑龙江、北京、新疆等13省(区、市)50余名下线销售假酒包装材料及配件。经审计,已收账款958万余元。
薛某拒绝认罪认罚,提出审计报告存在重复计算问题。
面对专业的审计结果和被告人的辩解,张志远为确保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犯罪事实:
先后三次提审薛某,结合他的辩解和指认,将他的23个笔记本、93页A4纸、104张便笺纸等三套账本逐页逐笔核对,并与厚厚的银行卡交易记录仔细比对,厘清账目间的对应关系。
到南京浦口监狱对正在服刑的下线张某进行复核。
几经周折,辗转联系上另一个在北京打工的下线刘某,确认账目记载内容是否属实。
6次到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标准,实事求是地核减已收账款中重复计算的内容,并增加应收账款项目。
最终,经审计确认,应收账款1230万余元。
虽然最终起诉金额变大了,但被告人对检察机关的扎实工作和严谨态度表示钦佩,完全接受新的审计报告,对起诉金额表示认同,自愿认罪认罚。
徐州市中级法院对起诉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并于2019年9月29日以被告人薛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20万元。被告人薛某认罪服判不上诉,达到良好办案效果。
“怎么把我妈医成这个样子了?”“我要见院长!”
“怎么把我妈医成这个样子了?”
“我要见院长!”
2020年3月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九龙坡区某医院原本寂静的楼道被一阵嘈杂声打破。谢明的母亲在该院住院,因治疗问题,谢明和姐姐谢玲与医院发生了纠纷。
当天,两人未见到院长后,情绪激动的谢明随手抄起桌上的文件夹朝主治医生头上砸去,医生刘某被砸中口鼻,鲜血很快从口罩里渗出。经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6月9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至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谢明对母亲的治疗情况无法释怀,声称自己只是失手砸伤医生,既不是故意所为,也不愿意认罪认罚。
“很明显,谢明的行为已经超过了反映诉求的界限,不属于正常的医患纠纷。从监控视频来看,攻击距离近、力度大,又是直接朝向被害人头部,该行为极易造成伤害的后果。”案件的承办人、检察官周含玉分析说,根据案情,即便谢明不认罪,该案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当时正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何化解双方对立的情绪、修复被破坏的医患关系等问题,始终盘桓在周含玉心中。
6月30日,周含玉决定召集犯罪嫌疑人的姐姐谢玲、被害人刘某以及医院方代表,共同召开通气会。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刘某及院方代表向谢玲详细解释了其母亲的手术过程、风险和解决方法,并表示继续尽力医治。谢玲意识到案发时自己过激的行为给医生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主动向刘某真诚道歉,表示将会理性解决问题。
随后通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释法说理以及律师的法律帮助下,谢明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被告人谢明表示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出狱后,会向主治医生道歉,并努力打工赚钱,赔偿他的医疗费。
法院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明有期徒刑8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万余元。
至此,这起涉及医患关系的故意伤害案件画上了句号。
“为什么你不像其他人一样,见面就叫我认罪?”
“终于圆满了!”案件判决后,检察机关专案组组长感慨。
7月31日,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文润祥等3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回想当初接手专案时,检察机关专案组组长表示,组织成员之间攻守同盟的情况比较严重,案件侦查也一直没有取得大的突破,专案组大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破解难题,针对每名被告人的不同个体和心理情况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连续数天前往看守所提审,晓以利弊,耐心说服。
比如被告人里有两兄弟,一开始,弟弟在专案组的耐心劝说下先选择了认罪认罚,哥哥一直不为所动。专案组经过分析,向其出示涉案证据,告知其弟弟的情况后,哥哥受到法律和亲情的双重感召,最终也选择认罪认罚。
还有个骨干成员起初做了有罪供述,后来顾忌其他在逃的组织成员,思想有反复,导致供述不稳定。检察官并不急于说服其认罪,而是像朋友一样倾听其诉说,等其真正地放松下来,逐渐打开话匣子。
最后,这名骨干成员忍不住问:“为什么你不像其他人一样,见面就叫我认罪?”
检察官回答,“你认不认罪,对我有什么好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当他们是兄弟,他们有没有当你是兄弟?”
听完这番话,被告人愣住了。深思熟虑后同意认罪认罚。
经过不懈努力,起诉前共有15名被告人自愿选择认罪认罚,至开庭前又有5名被告人主动要求认罪认罚。
因半数以上被告人认罪认罚,有效提升了庭审效率,原定十几天的庭审缩短至7天完成。
同时,通过认罪认罚被告人的当庭指证,部分不认罪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心理防线逐步溃败,由开庭初期的无罪辩护逐步转为罪轻辩护。在庭审最后的陈述阶段,一名认罪认罚被告人当庭表示,今后将真诚忏悔赎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判处1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余3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全案判处罚金共计1.07亿元。
小贴士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司法制度上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让嫌疑人从“对抗”走向“对话”,对于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予以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19年“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等关键问题。
去年1月至今年8月,在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下,全国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16417件,共计1855113人。数据还显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一审上诉率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1.5个百分点。
违法必究,抗拒不能逃脱制裁。认罪认罚,从宽不是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