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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磋商规范防疫物资网络销售
发布时间:2020-04-20 10:26 | 来源:检查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永浩)日前,北京市首例检察机关与市级行政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在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举行。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通过网络销售口罩时存在不具备销售医用口罩资质、进口口罩无中文标签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对这一案件线索高度重视,指定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案件立案调查,并多次督办指导。”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于静介绍说,经北京市检察院沟通协调,由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进行案件磋商。

经过磋商,双方就公益受损情形的认定、法律法规适用、行政监管权责范围和管辖、行政执法方式和效果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溯源追因,释法论理,直面问题,共商对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磋商意见表示完全接受,并将积极开展执法履职工作,有效规范口罩等防疫物资网络销售行为。

“我们双方还分享了网络监管实务在智能技术、大数据分析、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的应用经验。”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亚林告诉记者,双方深入探讨了如何融合互联网管理思维,推动构建统筹监管、联防联控、协同治理新机制,共同推动首都网络生态法治建设。

“案件磋商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创新工作的有益尝试。”于静告诉记者,这一程序对增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加深彼此了解、增进共识具有重要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及后续工作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细化磋商环节,保障磋商成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据悉,早在今年3月24日,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就已经启动北京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程序,就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销售过期口罩问题与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磋商。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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