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还侥幸地认为,只要我们9个人不说出去,这件事就不会被查出来。可自从冒领了补偿款以后,一开警示教育大会或者是看到警示教育读本,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3月16日上午,一场以安徽枞阳县钱桥镇马塘村9名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在钱桥镇举行,在场干部群众听到了这9人在法院庭审现场的上述忏悔。
事情还得从9名村干部竟为同一件事主动向枞阳县纪委监委投案说起。原来,在落实S335公路工程征地迁坟工作过程中,马塘村村两委虚报迁坟数,并冒充坟主户签名,伪造协议书和迁坟施工合同书等资料,虚报冒领11.44万元补偿款,并将其中9万元私分,余款用于村里公务开支。
此后不久,钱桥镇纪委收到举报马塘村村两委的信访件,便着手开展调查。调查期间,马塘村原党委书记乔某某、村委会主任桂某某等9名村干部生怕虚报冒领补偿款一事被连带查出。最终,他们决定退还赃款,并主动向县纪委监委投案,供述犯罪事实。
2019年5月7日,枞阳县纪委开除桂某某等8人党籍,并将9人涉嫌贪污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19年底,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桂某某等9人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桂某某、乔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五万元,其他7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罚金两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村级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枞阳县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钱桥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虚报套取财政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并及时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监督机制。
【执纪者说】我们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损害群众身边利益的行为,坚持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而“不能腐”,因觉悟而“不想腐”。
——安徽省枞阳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廖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