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警方提醒:复工复产期间谨防电信网络诈骗“新花招”
发布时间:2020-03-10 16:23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10日电(记者于涛)当前,正值复工复产时期,新疆警方从近期破获的案件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接触式复工、居家隔离等情景,实施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导致一些群众遭受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为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梳理了近期4个典型的诈骗类型:

  一是宣称低价出售防疫物资。不法分子利用复工复产期间,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紧缺之际,通过微博、微信、QQ、直播平台等发布虚假信息,打着低价的幌子,诱骗受害人转款购买,收到货款后便拉黑受害人,实施诈骗。

  二是利用网络授课平台诓骗钱财。当前,很多中小学校利用网络平台给学生们上课。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潜入班级的微信群、QQ群,将头像改换成班主任老师的头像,假借开展线上教学,以收缴教材费、培训费等为名欺骗学生家长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三是宣称可以“无抵押”放贷。不法分子发现一些企业在复工之初资金紧张,便发布“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放贷快”等虚假贷款信息,吸引受害人进行贷款,再以收缴“保险费 ”“手续费”“保证金”为名,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四是宣称招人在家“刷单”做兼职。不法分子通过短信群发、微信、QQ朋友圈等形式发布“刷单”“刷信誉”等兼职工作广告,打着“足不出户、日入百元”的幌子诱使受害人参与,一旦受害人上钩,便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给自己转账汇款,随后消失,实施诈骗。另外,所谓的“刷单”“刷信誉”行为本身就涉嫌诈骗。

  公安部门提醒,在当前的复工复产时期,广大群众应进一步提高警惕,切勿被不法分子欺骗。如有群众发现自己已上当受骗,可立即报警,并收集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为警方破案提供合法有效证据。



责任编辑:高鹏
最新文章
宁夏警方破获两起测温枪诈骗案 警方提醒:复工复产期间谨防电信网… 公安部追授4名牺牲在疫情防控一线… 涉疫情案认罪认罚适用率逾九成 复工复产正忙,管理活动不能一“严… 两部门: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将… 重拳反腐不停摆不断档山东检察机关… 非法生产销售“黑油”达1.3亿元
推荐文章
跟随外围市场 港股9日跌逾千点 去年滇台贸易额达9.54亿美元 国台办发言人就国民党主席补选结果… 专家支持香港智慧灯柱试验计划推进 云南省农村劳动力累计返岗就业856.… 贵州省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吉林:进一步确保粮食生产和安全 … 北京:百余政务事项“网上办”“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