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秋,男,1976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生命法,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生命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刘长秋自2001年以来,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律科学》、《现代法学》、《生命科学》《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oethics》 等国内外报刊上发表文章300余篇(其中,各类核心期刊近60篇),出版《生命法学理论梳理与重构》等独著5部、《脑死亡法研究》等合著3部,参著20余部。迄今为止,他共主持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在内的各类课题20余项,并先后获得上海社会科学院第五届“张仲礼学术奖”、第二届“上海法学优秀成果奖”、第十一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九届及第十一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网络宣传优秀成果奖”、第三届“中国科技法学优秀人才奖”、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学术著作奖(1984~2014年)”等众多荣誉或奖励;先后接受包括法国电视24台、英国《卫报》、《纽约时报》、《南方周末》等数10家国内外媒体采访,并作为东方网特邀网络评论员,发表了大量网络时评。
刘长秋目前担任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教授、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等多项社会职务。其以生命法学研究为自己的追求和使命,是国内生命法学研究的领军人物。
杜宇,男,1976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刑法,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宇长期致力于刑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尤其在类型思维与刑法方法、刑法渊源理论(习惯法)及刑事和解等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近年来,他在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个人学术专著3本;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与后期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9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等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近60篇,10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曾获得第十二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4)、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3,排名第二)、第十一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2)、第二届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0)、第八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6)等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6次。
杜宇首批入选“上海市晨光计划”(2007),首批入选中国法学会“新秀100”计划(2009),首批入选复旦大学“卓学计划”(2011),入选“上海市曙光计划”(2013),并入选“中美富布莱特访问学者计划”(2014一2015),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担任高级访问学者1年。曾任复旦大学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10一2011)、《复旦法律评论》(创刊号)执行主编(2013一2014)。目前兼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司法协同创新中心华东基地副主任、复旦大学国际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丁文联,男,1972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丁文联从事审判工作近20年,主审、参与审理或指导审理千余案件。他主审“强生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精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钜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案”、“圣莱科特增粘树脂商业秘密纠纷案”等案件,在反垄断、知识产权领域很多重大问题上探索了重要的司法规则,多起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作为示范案例发布或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尤其是2013年审理的“强生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称为“在中国反垄断审判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同时在海外也提升了对中国法院反垄断审判的评价。
此外,丁文联还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破产法领域有不少著述,许多属于开创性研究成果。2014年8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2015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聘为首批研究员。他同时还担任了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作为法官,他认为一名优秀法官应该具有良好学术习惯和很强学术能力,一名法官最好的学术作品就是他所作出的能对社会产生深远、积极影响的判决。他享受法律带来的宁静、激越和快乐,他希望用法学理论之光点亮司法实践之路,用法官的审判实践诠释法律的大善大美。
刘言浩,男,1974年6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法,现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刘言浩在司法实践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法律方法论、民商法、比较法、欧洲法、民事诉讼法、自贸区法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出版著作30余部,在《法学研究》、《法学》等核心期刊和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案例评论和研究报告100余篇。他于2001年在国内率先提出并论证了民法上的安全保护义务,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论文《宾馆对住客的保护义务》对我国的侵权法的司法、学说和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结合司法实务,对法律方法论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出版了《法律方法论》等多部著作,对法官适用法律的方法进行了法理上的提炼与总结。他参与编写的《法官培训综合教程》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为全国法院高级法官晋级培训的指定教材。
刘言浩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航空法研究会理事。他在民商法尤其是物权法、债法、公司法领域,出版了数百万字的学术著作,对我国房地产、合同、公司领域的审判经验和司法判例进行了系统的整理与研究。他还参与了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问题、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他还是《元照英美法词典》和《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等权威工具书的作者。
曹坚,男,1976年4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刑法,现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副处长、主任检察官。
曹坚从检近15年来,秉持“法学理论关照司法实践,司法实践发展法学理论”的精神,坚持在检察工作中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学术成果。他公开出版 《侵财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与认定》、《经济犯罪疑难问题与审判政策解析》 等学术专著3部,合著多部,在《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制日报》、《学习时报》等法学核心期刊、报纸及其他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各类文章近300篇。
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工作期间,曹坚先后在研究室、二审处、公诉处任职,承担或参与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课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课题和重点课题、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中青年课题等一系列的课题调研工作,相关调研成果被本市检察工作所吸收借鉴。他2次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并于2014年被评为上海市第四届检察业务专家。
曹坚认为,检察实践中的法学研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的精神来解决司法实际问题,并以此提升法学研究的实践性。他重视对检察案例的收集、提炼与分析,著述紧密结合检察案例,以小见大,只微见著。作为国家检察官学院上海分院的兼职教师,多次讲授检察官案例研修课程,还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西部讲师团成员赴新疆检察机关讲授该课。作为主任检察官,他无论办案工作多忙,始终理性思考,勤于法学研究,以法律实践家为成长目标,砥砺前行,在检察实践中不懈探寻法律与法学的真谛。
李学尧,男,1977年4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法理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学尧主要从事法律与认知科学、法治理论、正义理论、政府规制、法律职业(包括法学教育、职业伦理和企业法务)、司法制度、比较法(澳门法与巴西法)以及教育法的研究。已在《中国社会科学》、Fordham Law Review、《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20多篇学术论文。曾受邀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波恩大学和纽约大学等境外大学开展专题学术报告。其代表作有 《认知流畅度对司法裁判的影响》、《法律职业主义》、《司法改革中的法律职业蓝图 (1998-2008)》、“The Learning Process of Globalization:How Chinese Law Firms Survived the Financial Crisis”、《法律发展的结构性平衡》以及《非道德性:现代法律职业伦理的困境》等。学术成果多次获得上海市社科优秀成果奖。
李学尧于2010年获得“上海市曙光学者”称号;2012年被聘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青年学者,并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2014年获得“上海市浦江学者”称号;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目前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
近年来,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上海市哲社系列课题、上海市哲社专项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上海市教委委托项目等纵向、横向项目达10多项。
沈伟,男,1972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国际法,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国际交流委员会主席、图书馆馆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沈伟学术研究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国际投资法、公司治理、金融规制以及国际商事仲裁,已经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国国际法期刊》、《美国国际法期刊》、《莱顿国际法期刊》等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120余篇中英文学术论文,其中SSCI论文10余篇,是国内法学界发表SSCI论文数量最多的学者之一;出版4部英文专著、1部中文专著、2部译著,参著23本书(其中英文20本,中文3本)。
鉴于其出色的学术成就,先后被聘为哥本哈根商学院客座教授、马克斯-普朗克国际法和比较法研究所(汉堡)高级研究员、耶鲁法学院高级研究学者、纽约大学法学院全球法学教授、台湾交通大学访问教授、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他还曾授课于杜克大学法学院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同时是《中国法学》(英文版)、《欧洲商业法律评论》、《中国和WTO》等国际期刊的在任编辑或编委。
沈伟坚持理论自信和学术自信,近年来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耶鲁法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纽约大学、莱顿大学、赫尔辛基大学、奥斯陆大学、伦敦大学学院、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际知名法学院举办讲座或工作坊,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与国际法学界的交流与互动。他是具有鲜明国际化特征的学者,体现了新时代海外归来学者的时代印记,为中国法学走向世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李剑,男,1976年3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剑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反垄断法领域,在进行法学传统的制度研究、案例研究的同时,积极地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上的探索。近年来在 《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法学类CSSCI期刊以及SSCI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0余篇。有关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近20篇次。在中国法学创新网进行的15种法学重要期刊论文发表统计中,李剑在2009-2011年、2012-2014年均位列全国经济法前列。此外,他出版了《搭售的经济效果与法律规制》等专著2本,并参与多本书籍的写作。
目前,李剑还兼任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东方法学》特聘编辑等学术职务。因相关的学术研究,他曾获得上海市“年度社科新人奖”(2015)、“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奖”(2009)、“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优秀青年论文一等奖”(2010)、湖北省社科期刊“第十三届优秀作品一等奖”(2012)等多项奖励。作为课题主持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上海市科研创新重点项目等多项课题的研究,并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多个课题的研究。
杨华,男,1979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海洋法、环境资源法,现任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研究员。
杨华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海洋战略论坛秘书长、《海洋战略研究蓝皮书》 主编。先后获得“上海市晨光学者”、“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学者”等称号。2010年以来,在 《Coastal Management》、《法商研究》、《法学》 等SSCI、CSSCI期刊发表论文《The Legal Regulation on Land Reclamation in China’s Coastal Areas》、《海域使用权变更为土地使用权:实践及规制》、《香港填海造地法律实践对内地的启示》 等近20篇,出版个人专著 《废弃物国际贸易的风险及法律控制》、《海洋发展战略中填海造地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在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以及《人大复印资料》上均有全文整篇转载、复印。研究报告被党中央、中国法学会等圈阅、批示。
曾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手”、荣立“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先后获得第二届“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等奖项。
主持完成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废弃物国际贸易的风险防范及其法律规制研究”及“海洋发展战略中填海造地的法律规制研究”;主持完成教育部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及面上资助项目、上海市地方政府部门及其他项目10余项,并担任上海市精品课程《自然资源法学》负责人及上海政法学院海上丝绸之路海洋法学跨学科创新团队首席专家。
李凤章,男,1970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法,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
李凤章先后在《环球法律评论》、《政法论坛》等发表论文20余篇,并在《东方早报》、《国土资源报》等发表土地制度评论数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有关成果先后获得上海市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多项奖励。其研究重点包括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土地权利制度。专著《登记限度论——以权利登记制为中心》,指出了国家在进行不动产权利登记时必须坚持的边界,同名博士论文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优秀奖。他致力于中国土地权利体系的建构,所提出的“土地所有权主权化、土地财产权使用权化”的改革思路,被视为法学界的代表性观点之一。为了实现土地制度的转型,其强调在尊重占有基础上以使用权的形式由国家重新确认土地使用权,认为应将现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非限定性土地使用权,从而实现城乡土地权利的并轨。
李凤章于2012年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曾挂职担任杨浦区房地资源局副局长,现仍兼职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专家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理事等。他在治学中始终坚持“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等机构资助下,先后在美国田纳西大学、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英国女王大学等访问学习。作为中方负责人,目前承担着英国社会科学院(British Academy)的研究项目。并作为主讲教师,为学生开设有《英美财产法》等英文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