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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通报31起土地违法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发布时间:2021-05-21 09:18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5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31起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介绍,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零容忍”,推动对事对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使违法占用的耕地得以恢复原状,相关责任人被严肃追责问责。

这次公开通报的31起案件,涉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主要是工厂厂房、交易市场、停车场、挖湖造景、盗采黑土等非农建设项目。如2020年5月,天津市西青区高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西青区辛口镇耕地8.25亩圈建院落,硬化地面,放置集装箱,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立案查处、督促整改,同年9月,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2020年3月,浙江某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接山镇朝阳庄村土地700亩(耕地51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57亩)建设东平县朝阳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同时非法采石、破坏公益林等,同年9月,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对涉案地块整改到位,恢复原貌并缴纳罚款。

据了解,通报案例相关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已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展开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开展问责。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五常市福太村盗采泥炭黑土破坏耕地案中履职不力的1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河南省伊川县纪委监委给予洛阳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违法占地建设田园综合体案中17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崔瑛表示,耕地保护工作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审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形成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守护耕地红线的合力。(记者 黄秋霞 左翰嫡)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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