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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院强力启动“以案为鉴、强纪反腐”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0-04-03 09:35 |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4月1日,山西高院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以案为鉴、强纪反腐”专题警示教育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孙洪山指出,在全省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为鉴、强纪反腐”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是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院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刻汲取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入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重要现实意义。


  孙洪山强调,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把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与全国法院正在开展的“两个坚持”和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深化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结合起来,按照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持之以恒强风肃纪,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态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孙洪山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司法腐败、清除“害群之马”,净化法院生态,维护司法公信和法院形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中,要坚持整肃问题具体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从严整肃法官接受当事人、相关人员请客送礼以及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行为,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从严整肃法官与代理人、律师不正当交往行为,既要充分保证代理人、律师的履职权利,又要划出法官与代理人、律师交往的“红线”;从严整肃法官滥用司法权力行为,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约束;从严整肃法院内外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施以重手清除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顽症痼疾;从严整肃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违规失职行为,补齐强化监督的短板弱项,健全完善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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