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权志高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权志高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权志高,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权志高利用担任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运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权志高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早在去年8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权志高被查的消息。
消息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权志高1958年1月生,山西阳曲人,大学学历,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阳曲县凌井店公社统计员,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副科级秘书,四处正科级秘书,五处副处长,五支队副支队长,作战指挥处副处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运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2018年2月退休。
今年3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权志高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权志高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利;在案件侦查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质获取、消防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徇私枉法。
权志高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权志高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刊发了权志高被逮捕的消息。
消息称,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副厅级)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权志高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