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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严抓办案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4 12:48 | 来源: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旭东主持召开办案安全专题研讨会,研究落实办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了办案安全事件警示案例,剖析了事件发生原因,与会同志分别谈感想、说体会,结合本组的审查调查工作和北京法院特点,深入研究办案安全工作措施。

  强化安全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安全员的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始终将办案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机关纪委或内部监察部门办案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坚决克服安全办案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准确把握和使用政策策略。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走读式”谈话全过程,唤醒谈话对象关于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初心”,重塑谈话对象关于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使命”。有效加强谈话对象所属法院、所涉审判执行案件、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的分析预判,做到“一人一策”“因人施策”,避免千篇一律的安全预案和谈话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涉及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提前与市监委或相关区监委做好衔接,有效规避和化解“走读式”谈话的风险。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办案安全基本保障。目前,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全市23家法院,存在监督单位数量多、分布广、距离远的现实问题,拟在现有市高院谈话室的基础上,在一中院、丰台法院、昌平法院、怀柔法院分别建立规范的谈话室,实现市域范围内就近进行审查调查谈话,为办案安全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文/陈鑫  责编/丛颖)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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