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讯(通讯员 穆旭娟)2016年9月13日,当现役军人马某收到31000元汇款的时候激动的说:“多亏了法律援助的帮忙,纠纷解决了,我终于可以安心服役了!”
2016年8月8日,山东省梁山县拳辅镇男子马某到灵石县天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过了解,得知该男子系我省忻州支队宁武县中队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与曾在同一部队服役的灵石县居民李某发生债务纠纷,有相应的借据和证件佐证。考虑到马某身份特殊,天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决定对其进行法律援助,指派专人为其进行代理,工作人员与马某签订委托手续后,依据基本事实为其起草文书,并陪同办理立案手续。马某回去服役后,我们多方寻找李某并进行沟通,经多次耐心调解后,于开庭当天达成调解协议,欠款全部收回。并由代理人严格按照调解内容将所收回款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全部汇到马某名下,此案圆满了结。
灵石县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工作,2015年7月31日,根据山西省司法厅、武警山西省总队政治部晋司办(2015)94号文件精神,经灵石县司法局、武警灵石县中队共同研究决定:设立灵石县武警官兵及亲属法律援助联络点。该站点自成立以来,积极为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走进军营宣讲法律,解答咨询,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积极参与处理涉军涉法案件,让军人军属不用走出大院就可申请法律援助,极大地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