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雅畈镇司法所的求援电话,称雅畈镇汉灶村宅底山自然村的朱树森夫妇因子女不肯承担赡养义务,拒付生活费和医疗费用,致使生活陷入困境,要求提供法律援助。考虑到朱树森夫妇均已年过八旬,且疾病缠身,行动不便,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安排了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郑杰律师前往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材料,并及时将材料报援助中心审查、立案,现该案正在办理当中。
据悉,朱树森夫妇育有二子,大儿子朱云钱,和二儿子朱云棠,两位老人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现两个儿子都已在村里建起了楼房,娶妻生子。2014年,在村委的组织调解下,朱树森夫妇与两个儿子就赡养事宜达成了《赡养协议》,协议约定:“二子每年每人支付给父母赡养费3000元,在每年元旦前付清;父母的医疗费用二子平均分摊,及时支付。”
签订《赡养协议》后,按说二老可以安享晚年了。但是,大儿子朱云钱并没有对年迈的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多年来,朱树森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支气管炎、腔隙性脑梗死等多种疾病,并于2015年2月27日、4月15日两次入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3568.54元,且每月都需要按时治疗才能稳定病情。面对医药费用压力,大儿子朱云钱没有按照《赡养协议》履行自己的法定赡养义务,在父亲住院期间,对二老置之不理,也不愿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致使二老生活陷入困境。
本期待老有所养,现实带给二老的却是伤心与无奈,在追索赡养费用和医疗费用未果的情况下,朱树森夫妇向雅畈镇司法所求助。雅畈镇司法所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了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援助律师郑杰先后两次前往朱树森家中收集资料,并联系朱云钱本人,希望能够协调解决赡养问题,但朱云钱并无任何调解的诚意。为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使之老有所养,承办律师经朱树森夫妇同意,并向援助中心汇报情况后,及时代理朱树森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立案受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