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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志愿者为青少年普法
发布时间:2017-05-09 16:15 | 来源:广西日报


  本报来宾讯5月4日,来宾市兴宾区关工委组织“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志愿者,来到兴宾区三小、城南初中,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普法教育文艺专场演出活动。
   文艺演出内容有舞蹈、诗朗诵和学生们组织的法律小知识快板等。丰富生动的表演方式,吸引了学生们的眼球,也把法律知识送到学生心中。此外,“五老”志愿者和创建第三届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成员单位还向学生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教育读本。
  据了解,这样的普法活动在兴宾区已屡见不鲜。自2015年6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兴宾区以创建“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为抓手,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
   兴宾区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传帮带”作用,组织“五老”创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兴宾区关工委组织“五老”志愿者演出15场次,普法宣讲进校园90多场次,惠及青少年学生12万人次。
(李秋芬 韦 苏)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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