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花桥镇不断深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机制改革,从案件各环节加强质量管理,一改以往以回访结果为准的案件评估体系,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严把案件接收审查关。在“应援尽援”的原则基础上,加强对拟接收案件的实质审查,依法审核案件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证据三性,综合评估案件胜诉可能性,防止接收无价值的援助案件,避免公共法律资源浪费,从源头保障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二是紧密跟踪办案进程。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受援人和承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组织人员参与案件的法庭审理现场旁听活动,监督、促进办案人员依法办案,认真履职。
三是建立分类指派、集体讨论制度。对于每一起申请,根据案由分析并结合办案人员业务所长,有针对性地进行指派;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规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得出法律意见供参考,确保案件办理达到专业化水准要求。
四是建立质量反馈评估机制。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议会,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质量等级,同时开展受援人满意度回访,力求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通过四项机制改革,及时发现了问题,改进了工作方法,促使办案质量大幅度提升,让保障社会基本公平正义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真正起到保民生、暖民心、促和谐的作用。 ·汪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