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钟荐轩)日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建立学生法律志愿者制度,挑选热爱学习、关心公益的学生作为法律志愿者,定期进行专门培训,让其定期参与该院在学校开展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服务在校学生,同时丰富学生的学法形式,进一步提高自身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