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第九次遗体和人体器官(眼组织)捐献者缅怀及悼念活动
大连市登记遗体捐献志愿者已达3000多人
昨日,我市第九次遗体和人体器官(眼组织)捐献者缅怀、悼念活动,在甘井子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举行。来自大连市红十字会、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文明办及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学院的师生代表,全市各遗体接受单位,各器官(眼组织)移植医院及受益者代表、志愿者、捐献者家属、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共500人参加了活动。
上午10时,纪念碑前,大连医科大学150名师生吟诵了诗歌《奉献的礼赞》,全体人员默哀,向捐献者们致敬。大连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队长尚凤英,宣读了由大连市文明办、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红十字会联合发起的倡议书。捐献者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向纪念碑敬献鲜花,现场5位群众进行了遗体器官志愿登记。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登记遗体捐献志愿者3000多人,实现遗体捐献310人;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597人,实现器官捐献23人;登记眼组织捐献志愿者594人,实现眼组织捐献28人。大连市遗体捐献工作始于1996年,目前,在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大学医学院2所院校建有遗体捐献接受站。从2010年开展器官及眼组织捐献工作以来,在大连友谊医院建立肾脏移植中心,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建立了肝脏移植中心。2011年在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建立了大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并将每年的3月31日定为大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2014年在大连医科大学建立了全省首个“遗体捐献者纪念馆”。目前,建立覆盖全市的工作网络,在全市设立13个遗体器官捐献登记站,在医院、学校和社区建立咨询服务宣传联络点,成立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咨询登记、接受、见证、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捐献接受模式,挽救了诸多濒危患者的生命,为我市医学教育和医疗技术提高以及更好地保护市民的生命和健康作出了贡献。
(记者张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