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王茜)2013年以来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超过500万件,提供法律咨询2800余万人次。这是记者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为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保障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建立了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并在2000多个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表示,司法部严格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开展案件评查、质量评估,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司法部还部署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中部和西部地区临街一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成率分别达到94.9%和73.9%。制定《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今年,司法部将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刑事辩护职责,认真做好刑事辩护工作,切实提高刑事辩护工作质量和刑事案件辩护率。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认真做好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帮助群众解决在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深入推进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群众权益。
同时还要加大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要做好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