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乐山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服务民生更加深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1件,完成目标的155%;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3107件,完成目标的141%;受援群众达28689人次,完成目标的143%;新建规范化接待大厅2个,规范化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完成目标的100%。
二是质量管理更加严密。组建成立乐山市民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通过质量评估、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投诉处理等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办理的2791起法律援助案件无一起投诉,受援人满意度达到100%。
三是工作平台更加健全。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配备专人24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自2016年12月1日投入使用以来,已接到咨询热线496起。
四是农民工维权更加高效。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8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900余人次,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援助率达到100%,成功讨回农民工工钱9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