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将公共道路垫高并建了围栏,致蓝政烈家一下雨就被雨水倒灌进屋
蓝政烈家的烟囱被邻居损毁,多次协商无果 黄呈开 摄
四处奔波反映问题,不如法院一纸判决书,这是马山县白山镇内学村那学屯70岁老汉蓝政烈的感慨。2010年,蓝政烈在老宅地上建了新房子,之后与邻居为公共空间使用起了纠纷,地方政府曾多次调解未果。他于2015年8月开始,四处奔波反映问题但无果。最终,四处奔波没有解决的问题,却因为法律援助而解决了。“法律援助帮找的律师,第一个案子的一审已经下来,判我赢。”蓝政烈开心地说。
新房建成后,蓝政烈便开始装修房子,2013年12月他在自家与隔壁邻居周某安家之间的窄巷建了一个高12米、直径0.2米的烟囱,之后被邻居梁某花家以烟囱占用其用地为由损毁。2015年8月,不顾蓝政烈家反对,其后方邻居周某坤家将两家之间的集体道路硬化,使得路面被抬高15厘米,还在蓝政烈家墙边筑起了20厘米高的护栏,致使雨水倒灌入蓝政烈家。蓝政烈要求邻居停止对自家的侵害,并赔偿损失。经多次协商无果后,蓝政烈把情况报给了白山镇政府。“我们叫来住建部门组织了多次调解,但双方均未达成协议。”白山镇镇长吴秀忠说,无奈,地方政府只能劝蓝政烈走司法途径解决。
然而,蓝政烈把地方政府的建议当成了推诿拖延,他选择了四处奔走去反映问题,但依旧无果。今年7月19日,马山县多个部门到蓝政烈家协商,最后蓝政烈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他们(亲朋好友)说法院判会更好,所以决定试一试。”蓝政烈称,马山县司法局通过法律援助给他请了代理律师,帮他将梁某花、周某坤诉至法院。
蓝政烈代理律师出示的判决书显示,马山县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10月14日判定,邻居梁某花须停止妨碍蓝政烈修建烟囱的行为,并赔偿其损毁烟囱及其人工费1648.9元。代理律师表示,蓝政烈起诉周某坤的案子正在审理中,按照目前双方提供的证据,蓝政烈有胜诉的把握。
看到法院支持自己的合理请求,蓝政烈很开心。他感慨,四处奔波反映问题,还不如法院一纸判决书让自己安心。他坚信第二个案子也会胜诉,期望法院判决的执行能帮他解决多年的困扰。(记者 黄呈开)
■新闻延伸
以前遇纠纷就闹 现在有难事找法律
南宁市通过一系列举措,把普法教育法和法律服务推向基层
记者 黄呈开
和蓝政烈一样,有些人遇到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恶意欠薪等难事,便会选择四处托关系解决问题或是采用极端方式上访,却不知走法律途径更为有效。目前,在全国各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南宁市正在通过一系列举措,把普法教育法和法律服务推向基层,让许多群众遇难事时知道寻求法律的帮助。
村民遇土地纠纷先找法律顾问
今年7月,兴宁区五塘镇民政村迎来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李欣霞,其受聘于兴宁区司法局,可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民政村地处兴宁区城乡接合部,目前正在大力开发,征地补偿引发了土地纠纷,让村支书周达儒头痛不已。有了法律顾问后,可以给村里处理纠纷提供法律支持,也能用法律知识和案件“教育”村民们。目前,村民们遇到土地纠纷等难题,都会找李欣霞咨询后,再找村委协调,若协调不成会走法律途径解决,这大大减轻了村委干部的工作压力。
据兴宁区司法局局长黄万荣介绍,今年以来,兴宁区已经为71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50次,解决法律问题82件次。而南宁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显示,去年共有532个村(社区)建立起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今年将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的50%。
农民工讨薪找法律援助更快捷
奔波两年讨要2万多元工钱无果后,今年10月8日,马山县农民工潘荣翠、潘荣仕、韦运鸿等3人来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广西飞马律师事务所的陈海城律师给他们提供了法律援助。“没想到10月17日就拿到了钱。”潘荣翠直呼“没想到”。
马山县司法局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0件。“我办了有30多件,农民工讨薪的最多。”陈海城律师说,法律援助是公益事业,虽然没有报酬,但能帮助农民工们讨回薪水,他仍然很开心。
打造“半小时一小时”法律服务圈
据了解,南宁市司法局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作为2016年工作重点来抓。目前,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人均家庭月收入1200元放宽到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400元,申诉、再审等案件也列入援助范围。还通过创办“司法大讲堂”栏目,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线进驻驻邕部队和武警边防,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等方式加大宣传,期望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遇到难事主动请求法律援助。
同时,南宁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201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总投资3040万元,建设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4个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居民能享受“半小时、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