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网北京9月1日讯 记者刘子阳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上获悉,2015年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万余件,其中农民工占37%、妇女占24.5%、未成年人占7%、老年人占10%。同时,各地建立便民服务窗口3000多个,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渠道更加畅通。
据了解,此次研讨会以“特殊需求群体的法律援助”为主题,重点围绕如何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需求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特殊需求群体保护的重要性及有关政策、有效实践、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应对、未来发展方向等进行主题发言和讨论。
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中央层面建立了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地方层面95%以上的法律援助机构业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2015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额近19亿元,同比增长10.6%,为开展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表示,加强特殊需求群体的权益保护,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实践。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对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有力地推进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