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林洪海报道:昨日下午,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佛山支队社会志愿者分队志愿者在市司法局开展首场培训,标志着我市法律志愿者驻点值班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市司法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市志愿者联合会等单位成立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佛山支队社会志愿者分队。截至目前,共招募了260名志愿者,当中包括近60名来自佛科院法学、社工等专业的高校志愿者。
据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夏莉介绍,目前佛山的村居法律志愿服务以公益律师为主,但是为了更方便地向市民宣传法制精神,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佛山在全省首推区、镇街、村居三个平台分别驻点公共服务法律志愿者项目,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等五个方面相关工作。“志愿者还可以为市民联系专业的律师,代写法律文书、解决矛盾纠纷。”她表示,这项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完成。
“我们虽然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但是如何提供志愿服务,却是另外一种专业技能。”参加培训的志愿者石海珠说,希望通过培训提高自己的志愿服务效率,为百姓们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