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广东省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和援藏律师志愿者欢送会在广东省司法厅举行。
据介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2009年起由司法部发起的民心工程,全国每年大约有200多名律师经过遴选成为志愿者,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与律师志愿者交流。通讯员供图
在会上,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指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律师行业全国性的公益品牌项目,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是律师大省,律师公益事业要走在全国前列,律师志愿者们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扎根西部偏远地区,为当地群众办了许多富有成效的事情,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这非常值得学习。志愿者中的党员律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和诠释了党员的初心使命。
广东律师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的核心价值。十多年来,广东先后派出112名、206人次的律师成为“1+1”志愿者,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数据显示,2020至2021年度广东省派出22名志愿律师,其中参加“1+1”行动16名、“援藏律师服务团”6名,分布在西藏6人、新疆4人、广西3人、海南2人、贵州2人、四川2人、青海1人、内蒙古1人、云南1人。
这22名律师均圆满完成任务,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6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49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及讲座65次,代写文书305份,化解矛盾16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320.17多万元。
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省司法厅、省律协和省法援基金会协调各市积极发动组织招募2021-2022年度“1+1”律师志愿者和援藏律师志愿者,全省45人报名,为历年最多。通过遴选,最终有19名律师入选“1+1”行动,分布在新疆3人、广西3人、海南2人、青海2人、贵州2人、四川2人、内蒙古3人、宁夏1人、湖南1人。有6名律师选入“援藏律师服务团”。
作为律师志愿者代表之一的郑穗军律师,从2010年7月开始便从事“1+1”法律援助工作,先后到海南五指山区、西藏那曲高原、新疆南部帕米尔高原山区和青海青藏高原山区从事法律援助,今年是他第11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他表示,将通过“1+1”法律援助工作积极研究探索法律服务的制度创新,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的广度、深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郑穗军律师今年第11次参加“1+1”行动。通讯员供图
陈旭东提到,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局、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省律师行业党委、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和各地律师协会要做好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多关心志愿者律师,努力帮助律师志愿者协调解决困难,消除后顾之忧,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志愿律师要充分激励、提供平台。
采写:南都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粤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