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静是一名检察官, 201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2015年,她所在的市人民检察院被列入国家启动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当时,在生态环境等公共领域提起公益诉讼,在国内是全新的尝试。白静主动投身改革一线,不断攻坚克难。对待工作,她从不轻言满足。她始终坚持,司法工作者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要向前多走一步,不断探索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最优解决方案。带着这样的理念,她带领办案团队率先探索以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方式增进共识解决市域污染问题,办理了全区第一例、全国第二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因创新的办案方式及突出的办案效果,两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写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三件案件入选全区十大公益诉讼案例。
提升质效,她坚持双赢共赢。办案之余,她几乎走遍了所有相关单位,上门宣讲法律政策,推动被监督的行政机关从不理解不配合,到主动移送线索,主动邀请参与监督的转变;推动8个市级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司法保护“青城模式”从“单打独斗”,走向了协作共赢。她用以点带面、把握关键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取得成效。
作为司法战线上的共产党员,白静始终坚持把每一件涉及群众利益的“小案”都当作天大的事来办,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她始终注重既做精于业务的“专家”,也要做传递法治信仰的“通才”。
疫情发生后,白静主动申请参加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突击队”,深入包联社区做志愿服务者,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配合社区开展入户排查、电话问询、测量体温、小区值守等工作,为基层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疫情防控,指导基层院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
办案之余,她积极参与依法行政培训,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先后为市生态环境局等20多个行政机关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017年,她被市委聘为法律顾问,先后为市委领导指导全市立法工作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近百份,接受法律咨询若干次。作为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家指导组成员和专班核心骨干,她为全区检察人员集中授课,并先后赴通辽市等9个盟市检察机关开展实地巡讲。她积极录制“网络微课程”,并被最高检察院收录进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云课堂,成为全国业务条线的“必修课”。
她及时回应“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期盼,在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期间,组建了“首府青年检察志愿者服务队”,发起《志愿者活动倡议》,与未成年检察部门共同组建了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宣讲小组”,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被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聘为法制副校长。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检察官,她善学善思善用,敢作敢为敢当。白静用踏实谨慎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的执法方式,践行新时代共产党员忠诚担当、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记者 梁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