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迎来首个志愿者日,《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3月5日起实施
龙虎网讯 (记者 单俊哲)今年3月5日,全省志愿者将迎来首个“江苏志愿者日”,江苏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也将于当天上线!3月2日,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召开,龙虎网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修订并予以公布,将于2021年3月5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等。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新形势下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修订条例是推进江苏省志愿服务创新实践经验法治化的有力举措。目前,江苏省实名注册志愿者已超过1600万,依法登记并经身份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超4000家。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贡旭敏介绍,目前江苏省的志愿服务已从单一性向系统性转变,从由以青年人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从助贫帮困向“五个文明”全覆盖方向转变。
本次修订依据上位法规定,总结了江苏志愿服务实践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对促进江苏志愿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设七章五十五条,分为:总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和保障、奖励和优待、法律责任、附则。条例在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以及整合各类资源、促进有序发展等方面作了规定。
“针对目前江苏志愿服务组织数量较少、规模较小、能力较弱等问题,此次修订强化了志愿服务组织的孵化培育。”贡旭敏表示,条例17条对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运营管理人员免费培训等作出规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志愿服务培训基地。
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去了哪里?志愿服务记录如何查询?条例第51条规定,省民政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信用记录制度。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周恒新介绍,志愿者享有一系列权利,其中包括“获得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者有两个途径可以查询打印服务记录,一是与开展志愿活动的组织联系;二是登入具备出示记录功能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比如3月5日上线的江苏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该平台还提供注册登记、活动发布等服务,志愿者可以选择参与感兴趣的项目。
本次修订经过两次审议,“加强志愿者人身保护”一直是审议讨论焦点,最终形成完善志愿者人身安全保险的制度设计。条例第37条规定了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形。“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的举办者应当按照与志愿服务组织或志愿者的约定,为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购买相应保险。”同时,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志愿者合法权益,条例第10条明确,“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条例第25条还引导志愿服务各方签订书面协议,以预防和减少纠纷,“省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条例强化了对志愿者的激励,形成江苏立法的地方特色,也是最大的亮点。”贡旭敏表示,条例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在就业、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当优待。比如,条例第41条,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此次修订增加的“时间储蓄”制度也颇具创新意义。条例第39条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组织优先为其提供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