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阳光城发布公告,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因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截至本文件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已增持公司股份2396.21万股,占本文件出具之日总股本的0.58%,增持金额1.39亿元。
但增持计划披露后,受地产行业发展情况、金融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影响,阳光集团同样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利润持续承压等挑战。由于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债务集中到期兑付(部分债务甚至被要求提前偿还)等原因资金净流出规模较大,导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1月10日收盘,阳光城报3.35元/股,涨幅3.08%,总市值138.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