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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近三年7次违法违规遭罚 其中环保处罚3起
发布时间:2020-12-17 09:30 | 来源:中国经济网


  12月11日晚间,牧原股份披露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证监会要求牧原股份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回复显示,近3年,牧原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7次,合计遭罚14.63万元。其中,牧原股份遭环保处罚3次,罚款8.00万元。

 

  具体来看,2017年7月18日,《行政处罚决定书》(铜(动监)罚字[2017]第05号)显示,牧原铜山一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而兴办动物饲养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遭徐州市铜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罚款5000元。

  2018年3月1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曹环罚字[2018]180222MYNM号)显示。曹县牧原因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遭曹县环境保护局罚款1万元。

  2018年2月1日,《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豫西水政罚决字[2018]第6号)显示,西华牧原非法凿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西华牧原,遭西华县水利警告教育,罚款6万元。

  2017年11月1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万住罚字(2017)第9号)显示,万荣牧原在万荣县宝鼎北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宝鼎新城工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遭万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罚款1103元。

  2017年6月13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敖环罚字[2017]22号)显示,敖汉牧原一场、三场生猪养殖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全部建成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遭敖汉旗环境保护局罚款2万元。

  2018年5月1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敖环罚字[2018]10号)显示,敖汉牧原三分厂猪舍到沼气池管道破裂,粪污渗漏流入雨水管网,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遭敖汉旗环境保护局罚款5万元。

  2019年4月18日,《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新绛税一局简罚[2019]1000047号)显示,新绛牧原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遭国家税务总局新绛县税务局罚款200元。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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