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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威龙股份收监管函
发布时间:2019-11-18 10:20 | 来源:新京报


  11月15日,威龙股份发布公告称,因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王珍海所持威龙股份4.58亿无限售流通股和1337.09万限售流通股被法院轮候冻结。目前,王珍海的持股累计已被冻结8次,冻结比例达100%。而受相关诉讼影响,威龙股份部分募资金额无法按期归还账户,对此,上交所对威龙股份下发监管函,明确监管要求。

  公告显示,王珍海近一年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有8起,“债主”及案件相关具体分别为:与龙口农商银行龙口支行的结款合同纠纷,涉案本金19650万元;与自然人何平的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本金1.5亿元;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水分行的保证合同纠纷,涉案本金6000万元;与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保证合同纠纷,涉案本金1.67亿元;与恒丰银行龙口支行的金融借款纠纷,涉案本金3500万元;与华夏银行龙口支行的保证合同纠纷,涉案本金4978万元;与海通证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涉案本金8000万元;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本金3390万元。

 

  根据威龙股份三季报及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自2019年9月30日以来,王珍海因涉及多个金融借款及民间借贷纠纷,所持股份已被全部冻结。王珍海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未履行公司内部程序,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并隐瞒相关担保及债务的情况,共有7笔违规对外担保,累计涉及借款本金金额2.5亿余元。

  受王珍海上述问题影响以及公司卷入违规担保诉讼,威龙股份在11月15日发布的另一份公告中表示,为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尚有1.5亿元到期后未能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对此,上交所同日向威龙股份下发监管函,就其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威龙股份表示,公司将督促王珍海拿出有效方案,采取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同时与债权人、担保人积极协商提前解除担保。威龙股份同时提醒,若王珍海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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