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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遭责令改正 无证员工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发布时间:2019-10-24 16:58 |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0月24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新疆监管局发布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山东路营业部(简称银河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银河证券存在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反映了银河证券内部控制不完善。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以下是原文:

  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山东路营业部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山东路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存在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反映了你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营业部应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19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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