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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金盾股份成原告:追偿业绩承诺方5.69亿元
发布时间:2019-08-13 10:13 | 来源:中新经纬


  因前董事长去世、公章被伪造而成为40宗案件“被告”方的金盾股份终于成为原告。

  金盾股份8月12日晚间公告称,浙江省绍兴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引发的纠纷案件,涉及标的金额5.69亿元。

 

  金盾股份追偿5.69亿

  承诺方股份或被拍卖

  金盾股份2017年作价10.5亿元向周伟洪等交易对手方收购中强科技,但后者业绩未达承诺,中强科技的业绩承诺方周伟洪应支付7.27亿元业绩补偿款。

  对于此前中强科技盈利未达预期的原因,金盾股份2018年年报披露:由于军方改革的原因,导致军工行业整体情况不佳,军委装备发展部对全军装备采购体制进行了调整,要求对预算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装备购置和维修保障项目进行招标。

  中强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金盾股份原计划以1元的价格向周伟洪定向回购并注销5519万股,然而,因周伟洪个人原因将3716万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导致金盾股份回购注销的实际数量为仅为1802万股。

  根据金盾股份公告,共计7.27亿元的补偿金,通过回购并注销周伟洪1802万股股份的部分价值1.58亿元,周伟洪还须补偿5.69亿元。事实上,周伟洪质押在银河证券的3716万股,也极有可能被法院强制进行司法拍卖。

  根据6月30日金盾股份的公告,中国银河证券要求周伟洪提前偿还债务,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伟洪被质押的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公章被伪造

  公司引官司缠身

  此前,金盾股份因前原董事长周建灿去世、公司公章被伪造引发一系列事件,造成公司面临40宗诉讼或仲裁案件,合计涉及标的金额高达25.69亿元。

  7月4日,金盾股份公告称,公司因印章被伪造而牵涉到的4宗案件,经许昌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长葛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金盾股份败诉,需履行还款责任,涉案金额为5998万元。

  7月5日,金盾股份董事会秘书管美丽发布微博,认为上述判决不公正,公司已经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引发市场关注。

  除上述涉案金额5.69亿元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案之外,金盾股份同时披露了因公章被伪造产生的40宗案件(36宗诉讼案件及4宗仲裁案件)进展:15 宗案件原告或申请人已主动撤诉或撤回申请;1宗诉讼案件法院已裁定中止诉讼;2宗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已决定中止仲裁程序;14宗诉讼案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及标的金额约7亿元;其余8宗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涉及标的金额约4.23亿元。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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