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是中小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经营能力及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因此,在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中报披露大幕开启之际,监管层再次强调上市公司要真实、准确、全面、有效地披露信息。同时有专家学者建议对《证券法》进行修改,提高信息披露违法成本,使上市公司不敢假、不愿假、不能假,同时增加弥补投资者损失的途径和措施。
“在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强化相关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健全信息披露违规问责机制的背景下,逆风而起的‘黑天鹅’将被处以60万元的行政罚款,同时被中小投资者索赔。”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杨泉军律师举例说,超华科技(002288)因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被证监会处罚之后,投资者对其提起索赔的总额已超过了5000万元。根据法院判决,凡是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至2017年9月5日之后的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微信gushi148咨询律师或者自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预期索赔的人数和数额仍将进一步增加。因此高额的民事索赔是提高上市公司违法成本,根治其财务造假的终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