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控股股东易主之事,近日再度被提上日程。
3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投)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出售其所持有的哈空调占公司总股本25%的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8.5元/股。
事实上,哈工投早在2017年即筹划过一次出售哈空调股权的事项,但最终未能成功。
具体来看,两次公开征集受让方,哈工投皆提出了业绩对赌等详细的要求。从净利润这一指标来看,此次要求受让方承诺的对赌业绩,是上次承诺的对赌业绩的3.3倍。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哈空调,工作人员称,对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权的事情“不知道具体的情况,我们只是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这就是股东转让股权的事项,具体对上市公司经营是否有影响,还要看后续(转让股权的进展等)。”
提高业绩对赌“嫁女”
查阅公告可知,截至目前,哈工投持有哈空调的股份占比为34.03%。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哈空调25%的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后,哈工投持有哈空调股份占比9.03%,将丧失对哈空调的控股权。
此次公开征集受让方,哈工投列出了包括财务要求、业务能力、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职工安置等要求在内的五项标准。
同时,哈工投对受让股权的一方,提出了业绩对赌的要求:控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应确保上市公司2018年至2020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3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不少于2亿元。如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不足其承诺数额的,则实际净利润较承诺数额不足部分,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于上市公司正式披露2020年度报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补足。
早在2017年初,哈工投即明确了筹划转让哈空调控股权的态度,并公开征集拟受让方。当时对受让方的要求基本条件中包括业绩对赌内容:“控股权转让后,受让控股权的拟受让方应确保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空调主业实现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20亿元、净利润累计不少于0.6亿元,并与哈工投签订业绩对赌协议(未实现承诺的净利润业绩,差额部分由受让控股权的拟受让方补偿给哈工投)。”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去年转让控股权计划最终以失败告终,才有了今次再度转让控股权的事项。但与之相比,哈工投此次要求受让方承诺的对赌业绩,是上次承诺的对赌业绩的3.3倍。
去年转让控股权失败
去年7月28日,哈空调收到通知,最终确定中标方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同年11月26日,公司再次收到通知:在后续的协商中,由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股权转让相关条款和投标承诺的相关事项与哈工投达成一致,此次股权转让事项被终止。
对于哈空调而言,当下的经营状况难言理想。公司发布的2017年业绩预报提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0万元至-9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950万元至-11550万元。
公司解释亏损原因称,“由于2017年签订的涉外订货合同,预计在2018年及以后年度交货,加上公司部分在手订单延迟交货,导致2017年可确认收入的项目减少。预计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略有上升,但是幅度不大,仍处于较低水平;虽然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上升,使产品毛利略有增加,但仍处于较低水平。此外,2017年预计发生期间费用支出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致使亏损额较上年有所下降。”
在发布业绩预亏的公告之后,哈空调还发布了出售房产的公告,出售北京办事处房产2处、南湖路厂区、王岗厂区资产;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天功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上海办事处房产1处、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1处、哈尔滨峰尚福成小区房产5处(整体打包出售,不分拆)。
哈工投此次调高业绩对赌要求,能否顺利转让控股权?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会因此得到根本性好转吗?《证券日报》将继续给予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