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四年共计虚增利润119亿元,控股股东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高达530亿元……*ST康得(原名康得新,002450.SZ)在被证监会下达处罚及禁入告知后,即将面临退市裁决。日前,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ST康得已触发退市条件。深交所方面表示,深交所已经做好准备,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根据交易所规则,*ST康得的股票已经于本周一(即7月8日)开始停牌。根据处罚告知书的内容,有可能触及到重大违法退市的,当天开始企业就进入一个停牌阶段。在后续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之后,如果涉及到重大违法退市,企业将进直接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之后,就进入退市程序。”上述人士介绍到。
另外一方面,证监会已经启动对*ST康得审计机构瑞华会计事务所(下称“瑞华所”)的调查。
“顶格处罚”不够,刑责在后面
7月5日,证监会宣布对*ST康得信息披露违法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事先告知书,拟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其及主要责任人员,进行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ST康得的公告,证监会拟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于其他涉案的27人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前述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表示,这仅仅是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做出一个顶格处罚。也就是说,这只是*ST康得面临的追责体系中的一环,“行政处罚只是整个规则体系中的一方面,如果*ST康得还涉及到刑事责任,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投资者,由于*ST康得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后期还可以根据刑事处罚决定来追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行政处罚正式施行后,*ST康得将进入资本市场的诚信档案体系中,在诚信体系内还将收到各种制约。
“在后续还会有一个立体的追责体系发挥作用。”前述人士表示。
中介机构难免责,瑞华所已被立案调查
前述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介绍,对于*ST康得的中介机构,监管层也进行了关注,目前已对瑞华所立案调查,“现阶段已经进行了一些工作,一般在调查上市公司造假,涉及到信息披露违法的层面,监管层就会同步关注中介机构责任。一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发现未勤勉尽责,就会立案。”
年报显示,2014年至2018年,虽然签字会计师有所变动,但*ST康得年报审计机构,一直都是瑞华所。除了2018年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外,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的年报出具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事实上,瑞华所近两年已经因未勤勉尽责多次领过罚单。2017年初,证监会曾公布关于责令瑞华所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这之后,瑞华所因勤上光电关联交易中未依法予以披露,并使用虚拟账户对上述交易进行财务处理,被广东证监局处罚。
根据《证券法》中的规定,对中介机构年度报告提供审计工作相关规定和处罚仅有两条,分别为第223条和第226条。
第223条为,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26条中则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瑞华所目前仍有33个IPO项目正在排队中,此外,其服务的7家企业中澜起科技、天准科技的注册已生效。
康美的处罚还远吗?
前有ST康美年末货币资金多计入299.44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后有*ST康得虚增利润119亿元。此前,证监会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自核销近300亿现金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发布以来,康美药业便成为众矢之的。证监会早前已对康美药业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
同是财务造假巨额虚增利润,*ST康得已经触及退市,ST康美距离退市还有多远?
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关于ST康美是否会触及退市还不能下定论。“目前仍在查办中,*ST康得涉及到连续4年亏损,由此引发退市。而ST康美要等查完看具体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