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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已基本成熟
发布时间:2017-06-23 16:1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今日表示,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这是一项惠民工程。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洪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黄洪介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一项惠民工程。

  黄洪表示,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从国际经验看,实行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阶段的前后来推行这样一项政策。中国2016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8000美金。从经济基础来看,中国已经基本具备。

  从法律制度建设来看,这几年,中国各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建设都在全面推进,保险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也在不断完善,这些法规制度的建设为推行这项政策提供了一个法制基础。

  黄洪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在财政部的带领下,与其他相关部委共同配合,共同努力,尽快将方案制定完成,上报国务院批准以后,希望能够尽快实施。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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