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韦夏怡
针对部分私募机构的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近日对五家机构出具了警示函。
这五家机构分别为广州粤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文投国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余济达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奥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违规问题主要包含产品未备案、承诺最低收益、未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等。
具体来看,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三项问题:一是部分基金未按规定在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二是部分基金未取得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未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三是该公司管理的某只基金,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对于该公司,协会特别提示称,百亿私募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表示与广州淡水泉无任何关联关系。
广东文投国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则涉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警示函指出,经查,该公司在管理旗下四只基金产品过程中,未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新余济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济达投资”)在管理旗下某只产品过程中,存在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的情形。另外,广州奥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则在管理旗下六只基金产品过程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