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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因重大事件未按规定披露遭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10-27 09:43 |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山东墨龙(股票代码“002490”)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山东墨龙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发布的三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均存在虚假记载。最终山东证监局对山东墨龙、原董事长刘云龙及原董事会秘书刘民予以警告和罚款,同时责令山东墨龙予以改正。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墨龙主要从事能源装备行业所需产品的设计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与出口贸易,主要产品包括石油钻采机械装备、石油天然气输送装备、油气开采装备及主要关键部件、铸锻产品等,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能源的钻采、机械加工和城市管网等行业。

 

  2020年1月19日,山东墨龙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恩荣与薛某林签订协议约定:张恩荣拟将山东墨龙的控制权转让给薛某林或其指定的收购主体,具体转让股份数量为198617000股,占总股本的24.89%;薛某林向张恩荣支付履约定金人民币5000万元;薛某林承诺2020年3月底之前确定收购主体;双方在相关券商确定符合收购条件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等。

  山东证监局认为,该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山东墨龙未及时进行披露,直至2020年11月26日才在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涉及了上述转让内容。时任山东墨龙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云龙参与协议签署全过程,并将一份协议带回山东墨龙保存,知悉上述事项并决定不予披露;时任山东墨龙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民参与协议签署过程,知悉上述事项并未按规定披露。

  《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在山东墨龙信披违规的背后,其业绩连续下滑。Wind数据显示,2019年和2020年,山东墨龙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3.89亿元和30.10亿元,同比分别下滑1.42%和31.42%;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6亿元和-2.67亿元,亏损幅度扩大。不久前,山东墨龙发布的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称,预计公司前三季度归属净利润亏损1亿元至1.1亿元。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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