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近日披露的3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德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2号、3号)显示,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江支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安盟保险中江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承保资料、理赔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刘谋伟、唐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中航安盟保险中江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刘谋伟警告,对唐欣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官网资料显示,中航安盟保险是由两家大型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和安盟农业相互再保险全国总公司(简称“法国安盟”)共同出资建立的合资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在农险、车险、财产险、健康险、意外险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取得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人员撤销其相应资格。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