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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无法按期兑付风险? 延安必康偿债能力遭质疑
发布时间:2020-12-15 10:59 |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来源:和讯网 作者:破晓

  存无法按期兑付风险?延安必康偿债能力遭质疑!前三季度净利下滑97%,还因涉嫌多项违规信披遭罚

 

  延安必康(002411)可谓是“麻烦”缠身,净利润同比下滑97%,因涉嫌多项违规信批遭罚,如今债务缠身的延安必康偿债能力也遭到了质疑。12月1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兑付公司债“18必康01”本息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兑付的风险。

  存无法按期兑付风险?延安必康偿债能力遭质疑

  12月10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注函中指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5.43亿元,货币资金6.59亿元。同时,2020年4月,你公司披露公告称,2018年发行的7亿元公司债“18必康01”因未能如期兑付,已通过增加增信措施及变更还本付息安排的方式与债券持有人达成一致。其中,变更后的还本付息安排为,2020年12月31日前合计兑付不低于债券本金的50%和相应利息,剩余应付本息应于2021年4月26日完成兑付。

  深交所要求延安必康说明兑付公司债“18必康01”本息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兑付的风险。要求全面梳理公司未来一年到期债务情况,并结合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说明到期债务的偿债安排,是否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在债务压顶的情况下,延安必康在忙着出售资产。2020年11月14日,延安必康披露公告称,拟将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科技”) 74.24%股权和13%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新宙邦(30003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交易作价合计26.17亿元。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延安必康不再持有九九久科技股权。12月9日,延安必康披露公告称,拟将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景药业”)100%股权转让给前海嘉得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交易作价 2.44 亿元。

  深交所要求说明2017年至2019年前三季度,九九久科技和五景药业分别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占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说明出售上述资产后,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是否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等情况。

  延安必康前三季度净利下滑97%

  资料显示,延安必康目前的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工业板块、医药商业板块、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及药物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板块四大类。

  财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延安必康实现的营业收入约51.39亿元,同比下降21.5%;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1276.84万元,同比下降97.08%。报告期内,延安必康的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81.44%。

  今年第三季度,延安必康的营收、归属净利润均处于下降的态势。具体来看,延安必康今年第三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约16.3亿元,同比下降30.61%;对应的归属净利润亏损约2291.4万元,同比下降118.44%。

  事实上,近几年延安必康净利润持续下滑,2017年-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8.93亿元、4.04亿元、4亿元,同比分别下滑6.40%、54.72%、1.01%。

  还因涉嫌多项违规信披遭罚

  经营不善的延安必康,也被其他利空缠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今年3月26日,延安必康被证监会立案调查。8月17日,延安必康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号)。经查明,延安必康相关年度报告存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等多项违法事实。

  公告显示,延安必康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据相关规定,延安必康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以及占用资金的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占用原因、预计偿还方式及清偿时间等。延安必康《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未进行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延安必康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公告称,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存在虚增货币资金情形。

  公告还指出,延安必康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在披露加快口罩生产的通知及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后,股价于2月5日、6日连续涨停,2月7日最高涨幅9.62%;在深交所2月7日问询关注及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后,股价由涨转跌,反映延安必康披露的上述相关信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延安必康2月5日、2月7日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不准确、不完整,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构成误导性陈述。

  综上,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决定,拟对延安必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公司实控人李宗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另外20余名涉事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30万元不等。

  延安必康的糟心事一桩接着一桩,当下如何破局?我们将保持关注!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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