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连企业自身都“搞不清楚”所谓大规模减产的原因,就更令人对企业日常管理的漏洞百出、反应迟钝等问题无法原谅。
近日,扇贝短期内出现大比例死亡,让獐子岛再次处于风口浪尖之上。11月16日,獐子岛组织记者与专家出海观看此次扇贝受灾海域。从新京报记者的现场探访来看,记者与专家不在同一艘船上,在各自观看26号受灾点后,獐子岛董秘打电话给记者船上工作人员,表示让记者随机再抽选一个点。
邀请记者和专家现场探访受灾点,算是獐子岛在回应各方质疑时做出的一个相对进步的举措。然而我们也要看到的是,此举虽然能够让公众通过媒体探访获得更多信息,但无法完全解除疑虑:何以獐子岛多年来连续出现所谓因“天灾”而造成巨大损失的“突发”情况?獐子岛为何不对同类问题采取更好的防护管理手段,而是任由此类现象一再发生?而之前獐子岛因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上造假等行为被查处,如此“前科”又怎能让人相信,后续再度发生的相似版本不存在人为因素?
獐子岛“扇贝没了”已经成为股市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就在于作为上市企业,首要职责就是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在日常公司治理上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而獐子岛一而再的“扇贝没了”怪象,以及被查实的作假行为,显然违背了以上原则。至今连企业自身都“搞不清楚”所谓大规模减产的原因,就更令人对企业日常管理的漏洞百出、反应迟钝等问题无法原谅,獐子岛证券部所言的“给投资者一个交代”也就缺乏基本的公信力。
在我看来,监管层更要以獐子岛为典型案例,探究相关管理体系如何才能实现充分信息公开,切实保障股民权益。应当说,在上市企业信披管理上,这几年来证监会等管理部门一直在加以完善,2014年10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证监会令第107号),推出强制退市制度。根据强制退市制度,上市公司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将被强制退市。2018年9月30日,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并予以公布,其中,进一步明确了董事长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并设立专职部门或者指定内设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重要营运行为、财务信息披露和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有关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但也要看到,目前在信息披露造假的违法成本过低这一长期痛点上,仍有待进一步破解。就以獐子岛今年被查处来看,因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原因,证监会拟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吴厚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同时对吴厚刚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显然,獐子岛多次因“扇贝没了”造成业绩大变脸,股价剧烈波动,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损失。而被查实造假等问题后对个人及公司总计90万罚款,问责力度明显偏轻。这不仅对獐子岛其他人员而言,无法起到足够的执法威慑力,同时也对上市公司包括信息披露在内的生态治理,不足以起到真正的示范效应。
也因此,獐子岛真相背后是股市治理的升级诉求。首先,对于信息公开造假的惩戒应进一步强化,加大屡屡造假企业强制退市的淘汰几率;其次,在类似信息造假案例中,一经查实违法事实,除了行政罚款、市场禁入外,对重大责任人应追究刑事责任。唯有以市场治理升级建立信披监管红线,方能避免损害法律权威性的各种奇葩案例继续被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