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得利斯”)因最新披露股权转让一事,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此次,得利斯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29%的得利斯股权,公司控股权或发生变更。由于同路人投资的持股几乎全部质押,可能影响转让。针对其解除高比例质押的有效举措,以及此次转让的合理性等问题,深交所要求得利斯作出说明或补充披露。
得利斯控股权或变更
11月7日晚,得利斯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同路人投资已与新疆中泰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同路人投资拟将所持有的29%得利斯股份,以5.59 元/股至6.8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新疆中泰。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得利斯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资料显示,得利斯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冷却肉及冷冻肉、低温肉制品、中式酱卤类产品、速冻调理类产品和牛肉类产品等。而此次受让方新疆中泰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全部股权由新疆国资委持有,主要从事有关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的投资,以及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等。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同路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拟将持有的得利斯表决权降低到25%,以确保新疆中泰将实际取得得利斯控制权,同时,新疆国资委将成为得利斯实际控制人。
得利斯表示,本次股份转让将使得利斯引入国有资本,有利于优化股权结构,加快战略布局,引进更多战略及产业资源,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及机会,促进整体业务快速发展。
持股高比例质押受重点关注
11月8日,受此消息影响,得利斯股票一字涨停,截至收盘,每股报7.7元。8日晚间,深交所针对得利斯此次股权转让下发关注函,连发7问。
深交所首先就得利斯控股股东的高比例质押问题进行询问。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同路人投资共持有得利斯股份2.34亿股,持股比例为46.66%,但其99.23%持股已经质押。
就此,深交所要求得利斯重点说明同路人投资解除高比例质押的有效举措,以及本次股份转让的可实现性。深交所还要求得利斯补充说明,股份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新疆中泰是否有继续质押得利斯股份的计划或安排。
由于股份转让完成后,同路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得利斯表决权降低到25%。深交所要求得利斯说明以上行动的具体举措,以及认定控制权的依据与合理性。
针对本次股份转让的筹划与定价部分,深交所则要求得利斯补充披露转让定价的合理性与合规性、转让事项的筹划时间和主要过程等。
而对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新疆中泰,深交所还要求得利斯提供新疆中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并结合其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率等情况,说明其此次购买股份的资金来源,目前是否有明确的筹资计划或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