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网站消息,11月8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重整、和解之可能。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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