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下称“农行张家港分行”)再次在与康得新及其子公司的债务纠纷诉讼中获胜。据不完全统计,9月以来农行张家港分行通过司法途径合计向康得新讨债约3.76亿元。
9月26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002450)披露公告称,关于农行张家港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光电公司”)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中院”)的(2019)苏05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该起诉讼共涉及光电公司与农行张家港分行的4笔借款合同,光电公司被判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农行张家港分行借款本金9995万元、7600万元、8000万元和2000万元,合计约2.76亿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康得新对光电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康得新表示,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在诉讼审结之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天前的9月23日,康得新另外一家子公司同样被判归还农行张家港分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告显示,农行张家港分行就债券交易纠纷起诉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得菲尔”),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要求康得菲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农行张家港分行借款本金9999万元及相关利息。康得新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两起诉讼涉及借款本金合计约3.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