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复股民产品被用于华为Mate30系列后,上市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利股份300218)连续收获两个涨停板,但其在9月25日所做出的“华为订单在公司的影响不是特别重大”表态,以及所披露的两位股东的减持计划,让其股价在当天收于跌停板。
产品被用于华为Mate30的安利股份,是未来可期,还是昙花一现?
“华为订单在公司的影响不是特别重大”
上周六9月21日,安利股份在深交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华为5G高端Mate30系列手机中两色(丹霞橙、青山黛)素皮版有使用公司的特级高性能生态环保材料。
9月23日周一,安利股份开盘后一分钟即封住涨停板,一直持续至下午收盘,其股价上涨10.04%,报8.44元/股,总市值18.31亿元。安利股份也因此于当天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创业板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安利股份核实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等五点问题。
问询函并未影响安利股份的股价,其在第二天的9月24日继续收获涨停板,股价上涨9.95%,报9.28元/股,2天时间累计涨幅达21%。
9月25日盘前,安利股份相继披露问询函回复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其中,安利股份在问询函回复中表示,应用于华为Mate30手机的特级高性能生态环保材料产品名称为“S122A~”,该产品于2019年初立项,6月份研发成功,9月份首批接单,目前应用于华为5GMate30素皮版系列手机两个颜色(丹霞橙、青山黛),2019年9月首批订单产量为6930码,销售量为2109码,目前销售额(含税)为15.18万元,毛利率为46%左右。
安利股份表示,公司与全球的体育运动、鞋、包、生活休闲、沙发家具、办公、汽车等领域的众多顶级品牌企业,有着良好的服务与合作,华为只是公司服务的客户之一,目前华为订单在公司的影响不是特别重大。
安利股份进一步提示投资风险称,本次用于华为5GMate30素皮版系列手机的特级高性能生态环保材料首批订单量较小,未来订单情况取决于华为该类手机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此外,手机为快时尚行业,变化多,变化快,手机应用材料种类选择性多,替代性强,因此公司产品在华为5GMate30素皮版系列手机的应用,对公司业绩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面对深交所对其“是否存在误导或忽悠投资者情形,是否对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的问询,安利股份则表示,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披露回复相关信息,信息真实,披露准确,依法合规,不存在误导或忽悠投资者情形,但互动易回复未对投资者进行一定的风险提示,存在一定疏忽。
此外,对于“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的回复,安利股份表示,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的相关信息,都是依据事实回复的准确信息,不存在主观故意夸大事实,也未发布任何对公司产生有利影响的信息,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同时,安利股份表示,公司于2016年开始与华为及华为供应链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先后为华为Mate10系列、Mate20系列、P20系列、P30系列手机研发定制手机壳套,为华为Matebook系列、M5系列、M6系列等平板电脑研发定制平板壳套,并于今年为华为Mate30素皮版系列手机研发定制材料。
第三、第四大股东欲最大减持所有股份
在前述两份公告已有披露两大股东减持信息的基础上,安利股份于9月25日晚间进一步披露减持公告。
公告显示,安利股份股东香港公司劲达企业有限公司(下称“劲达企业”)和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敏丰贸易”)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安利股份全部股份,分别为12.14%和10.75%,两家股东均为境外法人。
目前,安利股份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安利股份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2.59%,劲达企业和敏丰贸易的减持计划,是否会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产生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告称,安利股份先后于9月23日和9月24日收到劲达企业和敏丰贸易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减持原因均为“经营发展需要”。
安利股份表示,香港公司劲达企业、香港敏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019年半年报显示,安利股份主营业务为中高档聚氨酯合成革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为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和聚氨酯树,产品主要用于男女鞋、时装鞋、工作鞋、沙发家具、办公椅、按摩椅、文具、球及体育用品、包装、电子配件、室内及工程装饰、汽车内饰等领域。
今年1-6月,安利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07亿元,同比增长2.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1万元,去年同期为-13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09万元,去年同期为-28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