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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心中的“十大法治事件”投票
发布时间:2016-01-20 22:04 | 来源:未知


   【深圳商报讯】(记者 任建新)昨日,我市《2015年度“十大法治事件”20强候选名单》出炉,即日起至1月26日步入网络投票阶段。“深圳政法网”(www.szszfw.gov.cn)为此次网络投票的唯一网站,“法治深圳网”、“深圳新闻网”、“CUTV深圳台”均有链接通道。该评选由市委政法委、深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法学会主办,深圳报业集团和深圳广电集团协办。

   1.贯彻“史上最严”环保法:

   “环境执法年”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推荐单位: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市人居环境委积极牵头落实新《环保法》各项最“新”、最“严”措施,出台《深圳市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将2015年定为“环境执法年”,率先探索随机抽查、查管分离制度。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对1055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3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9宗,居全省之首。

   2.优化“供应侧”法律服务供给:

   深圳“法治地图”上线

   (推荐单位: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与腾讯公司合作,推广“互联网+法律服务”项目,率先在全国上线“法治地图”。近期,市民可以通过“法治地图”查询全市在册的601家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机构,1060个社区法律顾问点、政法机关以及执业人员基本信息,在线享受地图查询、法律咨询、网上申请、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法律服务。远期,律师可以通过“法治地图”实现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数据交换。

   3.增进1200万参保人切身福祉: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落地实施

   (推荐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15年11月1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实施,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自愿参保。

   4.拉链通行,你我文明:

   深圳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

   (推荐单位: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12日,深圳在全国首创的“拉链式”交替通行细则正式出炉。深圳交警提出“先右后左”“拉链式”交替通行规则,在全市首批40个路口试点后,已推行至全市所有路口、路段、经营性停车场。目前已实施路口车辆交替通行率由发布前的35%提高至93%,相关路段事故警情下降57%。

   5.让“立案难”不再难:

   深圳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5月1日,深圳市、区两级法院和全国同步正式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截至12月31日,全市登记立案9万余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7%,有力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

   6.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行政诉讼案由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5年6月30日,深圳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正式实施,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盐田区法院集中管辖。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统一由盐田区法院管辖。

   7.“史上最瞩目老鼠仓案”尘埃落定: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实刑

   (推荐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一个罪名,其目的是为了打击和遏制在基金公司中日益猖獗的“老鼠仓”现象。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一度因交易金额和获利数额巨大被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该案一审宣判缓刑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院先后三次抗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1日公开宣判,马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

   8.法院执行工作第三方说了算:

   独立第三方评估法院执行工作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

   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评估。2016年1月6日,独立第三方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该报告已纳入国家智库,对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均有重要意义。

   9.宝安区建立“24小时自助法院”:

   全天候为市民提供诉讼服务

   (推荐单位: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7日,宝安区推出全国首家“24小时自助法院”,全天候为市民提供“自助立案、自助缴费、自助预约、自助查询”等各类诉讼服务。

   10.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再获殊荣:

   法治政府评估名列第一

   (推荐单位: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编写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和《法治政府蓝皮书2015》在北京发布,深圳在国内100个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评比中排名第一,深圳法治实践成为全国法治城市的典范。

   11.搭建最高法与市民的桥梁:

   深圳律师进驻最高法担任志愿者

   (推荐单位:市律师协会)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置律师志愿服务工作室,由市律协选派律师值班。志愿律师无偿指导有需要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同时利用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到诉讼调解当中,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

   12.建立科学、专业立法新模式: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立法调研基地

   (推荐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律师协会)

   2015年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律师协会设立立法调研基地。经公开遴选,34名律师成为立法调研基地首批法律专家,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

   13.域外法律查明跨地跨界融合:

   “一中心两基地”落户深圳前海

   (推荐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

   2015年9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和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支持设立的“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研究基地”落户深圳前海。有助于实现法律查明的跨地跨界资源整合。

   14.让“潜规则”无处遁形: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网上可查

   (推荐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0月15日,全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申请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面向社会提供网上申请受理服务,实现了申请无纸化和办公自动化。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可在第3个工作日到受理的检察机关领取查询结果,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15.违建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罗湖首创征信查违执法新机制

   (推荐单位: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5年8月5日,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五十四条“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通知征信机构载入信用记录”的规定,对经多次催促仍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当事人,将其基本信息及违法信息提供给征信机构录入信用系统。2015年12月,《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载入征信机构信用系统工作规则》印发实施,该机制在全市规划土地监察系统推广。

   16.豪车“任性”须受罚:

   奔驰召回价值11亿元豪华汽车

   (推荐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3月9日,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调查的影响下,质检总局要求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生产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3月14日的705辆进口奔驰G级全地形豪华越野汽车实施召回处理,并对问题车辆进行免费更换相应的零配件以消除风险。

   17.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的法律管家: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助力基层

   (推荐单位:市司法局)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由深圳市司法局进行统筹,各区司法局(街道)与律师事务所以行政合同的方式购买法律服务,向社区派驻律师,免费为市民、企业提供最基本的法律服务,协助基层政府参与决策、信访、调解和化解民间纠纷。全市643个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2015年度全市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人数(对象)达24399个,提供咨询18014次,调解纠纷3823件,参与法律援助231个。

   18.我的“名称”我作主:

   商事登记再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推荐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1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同意,我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取消预先核准环节,将企业名称纳入设立或变更登记流程一并申报,企业名称能否使用由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即时决定,彻底免除了网上排队轮候时间,大大提高了登记效率。

   19.深圳司法改革获高度评价:

   市中院获评“2015年度法治人物”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1日,由《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影响中国2015年度人物”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影响中国——2015年度法治人物”称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锡锌为深圳中院颁奖并致辞。深圳中院是2015年法律界唯一获奖的单位,也是唯一一个获得“年度法治人物”奖的单位。

   20.在全国率先为阅读立法:

   保障市民阅读权利

   (推荐单位: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该条例是国内阅读推广领域第一部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法规,它总结了我市全民阅读的现实经验,强化与规范了政府在全民阅读工作中的责任,有力保障了市民的阅读权利。该条例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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