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8省(区)因环境问题问责130名厅级干部
发布时间:2017-11-17 14:35 |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民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贺迎春) 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今日统一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8省(区)此次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处级干部504人。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问责。

对此,8省(区)党委、政府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全面开展核查,严格立案审查,依法依纪审理,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扎实开展问责工作,并报经省(区)党委、政府研究批准,最终形成问责意见。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8省(区)于11月16日统一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主要情况如下:

(一)从问责人数情况看,8省(区)此次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正厅级干部24人),处级干部504人(正处级干部248人)。其中河南省问责人数最多,达227人。

(二)从具体问责情形看,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通报20人,诫勉320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组织处理18人(次),党纪处分178人,政纪处分58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9人,批评教育9人,停职检查1人。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诫勉46人,党纪处分40人,行政处分40人,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三)从问责人员分布看, 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46人,地方政府29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66人,国有企业49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80人。

环保部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严格责任追究是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抓实各项工作,以看得见的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吴荫福 李仁亮
最新文章
京津冀首启报警网格 多地禁煤区有… 天津新姿势 深蹲再起跳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明年将达50% 宁夏有序推进全国污染源普查 山东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保 环保影响发展说法不攻自破 橙警三天查处2238辆超标车 “2+26”城:应急措施到位 污染减…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