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早在2012年,市一级已将部分分级审批的环保监管职能下放至高新区(江海区),通过本次环保管理体制调整,又将执法重心下移至该区,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监管权、执法权的统一。江海区委组织部(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将全力做好职能承接工作,切实增强属地监管责任感,推动监管重心下移。
此外,据江海区委组织部(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环保局组建工作中,该区以高效率倒逼进度,完成相关工作。从市批复单独成立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到正式印发“三定”规定,仅用三天时间。期间区编办多次与国土环保部门沟通协商,优化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确保科学合理搭建机构。
“环境保护局的成立将进一步增强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力量,为提升包括环保执法、环境监测、环保规划、污染控制、环保信访、环保应急等方面技术能力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江海区委组织部(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区将会牢牢把握好经济持续发展与环境不断优化之间的和谐关系,有效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促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