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挥新法“利剑”,作“环保”先锋
发布时间:2017-08-08 16:02 | 来源:中国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立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新任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近日在作出这一表示的同时提出,要运用新的法律武器,一方面加大对违法企事业单位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等的检查督促,让环保执法“硬”起来。(8月7日  人民网)

环境治理问题,对于全世界来说,都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就我国而言,十大环境问题的第二位,就是水环境污染问题。 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珠江、长江七大水系都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其中42%的水不能做饮用水源,有36%的城市河段为劣5类水质,丧失使用功能。问题之严重,从此可见一斑!可以说,水水污染和建设想不对环境的破坏是目前我国最艰巨的环境问题,不得不引起各部门的重视了。

为此,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7月,国务院公布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部法律和《条例》,为各级党政部门的执法者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那么,该怎样运用法律与《条例》来为环境保护服务,是摆在广大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道难题,更是一道大题!目前,关乎群众生活的“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而一场“环境保护”战发起了冲锋,吹响了集结号。唯有这两场战斗取得胜利,人民的生活才会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究其水污染、大气污染等原因,主要是工业“三废”的排放。本来,“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等词语已经强调了好多年,在环境治理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国人似乎有一个共性,但凡涉及个人利益的事情,都要靠行政命令或强制手段才能凑效,虽然提高意识、自觉行动等说辞常出现在书本或会场上,但真能“自觉行动”的又有几何?那些“排污量”大的工厂、企业,在处理污染物的问题上,往往只会迎接上面的“检查”,“节能减排”并非自己所愿,因此“检查”一过,依旧我行我素,死灰复燃。

面对部分地方这样的现状,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出台就显得非常及时。而是否能够像李干杰部长强调的那样,让环保执法“硬”起来,地方党委政府就要将这一重担义不容辞地扛在肩上。千万不能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一些地方,迎接检查时突击一下,弄个样子;势头一过,睁眼闭眼,“过得去”就算了。正因如此,那些“污染源”往往不会得到彻底的根治,让环境问题成为了一个“说来话长”的老问题、大问题。

如果说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环境保护的两把利剑,那么各基层党委、政府就是执剑者。所以,在这一过程中,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旧是不可或缺的。有了这两把“利剑”,就要真正“硬”起来,在问题的发现之初就及时处理,难度是不大的,倘若监管部门要去学习郑庄公对待其弟共叔段的办法,故意要让相关的工厂、企业“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到污染到难以收拾的地步才去“高度重视”、“严肃处理”,就有违“监管”的初衷,愧对法律、《条例》了。(文/黄自怀)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京津冀首启报警网格 多地禁煤区有… 天津新姿势 深蹲再起跳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明年将达50% 宁夏有序推进全国污染源普查 山东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保 环保影响发展说法不攻自破 橙警三天查处2238辆超标车 “2+26”城:应急措施到位 污染减…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